墊江縣教育委員會 行政處罰王**違反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擅自組織學生開展培訓行政處罰信息表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墊教罰決字〔2023〕002號 |
案件名稱 |
王**涉嫌違反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擅自組織學生開展培訓案 |
處罰種類 |
責令停止辦學,罰款 |
處罰事由 |
違反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擅自組織學生開展培訓 |
處罰依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第七十五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第六十四條 |
是否組織聽證 |
否(當事人在規(guī)定時間未提出) |
行政相對人名稱 |
王** |
行政相對人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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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組織機構代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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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工商登記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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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稅務登記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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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結果 |
責令停止辦學;退還培訓費1400元(壹仟肆佰元整);罰款1400元(壹仟肆佰元整)。 |
處罰生效期 |
2023/8/14 |
處罰機關 |
墊江縣教育委員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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